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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重点是督察吉林省委、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、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。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,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、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;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;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;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、乱作为的情况;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。吉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践行新发展理念,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,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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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六批案件

9月16日,我省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六批案件,共计314件。其中,重点案件85件。长春市90件(重点案件13件)、吉林市28件(重点案件5件)、四平市18件(重点案件6件)、辽源市18件(重点案件6件)、通化市22件(重点案件11件)、白山市37件(重点案件15件)、松原市36件(重点案件8件)、白城市28件(重点案件8件)、延边州20件(重点案件8件)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1件(重点案件1件)、梅河口市6件(重点案件2件)、公主岭市6件。另有交办省级办理案件4件(重点案件2件)。此批反映的各类问题中,涉及生态类问题最多,占31.4%。